岗位职责:
1、主持教科研中心语文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
2、负责教科研中心教科研项目的规划、管理及组织。
3、主持研究院有关教科研成果的转化、开发,并为推广建设完善的服务支撑体系。
4、组织统筹教科研活动,并建立督导考查机制。
岗位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语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熟悉语文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项目运行管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
2.作为主持人或主研人员承担或参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3.能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有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合格证书或计算机中级或以上证书。
4.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语文学科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聘为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十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特级教师称号以及中学高级职称者,或担任过中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性别:不限
建议薪酬:面议